法律百科吧

醫療損害與醫療事故糾紛的差別是什麼?

一、醫療損害與醫療事故糾紛的差別是什麼

醫療損害與醫療事故糾紛的差別是什麼?

醫療損害與醫療事故糾紛是有很大區別的,他們在法律訴訟適用方面、鑑定類別、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都存在着差異。

1、法律適用方面的差異。審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的法規文件,主要從醫療行政層面進行處理;而審理“醫療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則要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要從民事侵權賠償責任層面進行處理。

2、鑑定類別方面的差異。“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一律需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必須委託醫學會組織專家組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這是一種硬性要求;而“醫療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對司法鑑定沒有硬性要求,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可以進行司法鑑定。

3、賠償項目方面的差異。“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伙食補助費,傷殘損害賠償金等11項,但沒有“死亡賠償金”。而一般醫療人身損害賠償包括12項,與“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相比,增加了“死亡賠償金”這一項目。

4、賠償數額方面的差異。在賠償數額方面,根據《高法意見》規定:“確定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標準,應當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9條至第52條的規定;如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處理將使患者所受損失無法得到基本補償的,

二、什麼是醫療事故以及它的賠償原則

醫療損害是指因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即醫療過錯),而對就醫患者造成身體上或精神上的損害結果。在訴訟實踐中,因醫務人員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造成患者醫療損害的,視情可構成刑法上的“醫療事故罪”,則由刑法對其進行調整;因醫務人員的一般過失而造成患者醫療損害的,屬民事侵權行為,依據《民法典》應由醫療機構承擔醫療損害賠償責任,醫療損害賠償原則如下:

1、財產賠償原則

2、過失相抵原則

3、全部賠償原則

4、損益相抵原則

綜上所述,醫療事故糾紛與醫療損害呢,他們在法律訴訟適用方面、鑑定類別、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都存在着差異;它們看似都是關於醫患雙方的矛盾,但在本質上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大家可以根據相關的知識分清楚什麼是醫療損害什麼是醫療事故糾紛從而進行訴訟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