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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城改造的程序標準

舊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體地、有步驟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質生活環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勞動、生活服務和休息等條件。至於程序標準主要涉及以下三步:
第一步,調查研究,對舊城改造的基本信息進行資料收集,對舊城改造的必要性和社會經濟的可能影響作出基本的判斷,瞭解各個城市發展的各個方面。
第二步,確定舊城改造地區之後,根據經濟實力和區域發展需求提供定製化規劃。
第三步,拆除部分建築,進行居民遷移,道路等基礎性工作,保證舊城改造工作的順利開展。再是對舊城改造的基礎設施進行設計和修繕。

舊城改造的程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