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沒申請行政複議的救濟是什麼?
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是自知道或應該知道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如果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已過,但沒超過三個月(自知道或應該知道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可以向法院起訴。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複議申請期限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它不僅涉及行政機關能否正確地行使其權力,而且還關係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複議申請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行政機關在行政複議過程,不僅要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還得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適當,以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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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行政複議範圍是什麼
一、不可行政複議範圍是什麼1.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2.行政機關制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3.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員或其他工作人員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辭退、迴避等人事處理決定、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的處理決定和行政處分;4.不具有強制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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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複議的案件怎麼確定被告?
律師解析:經過複議的案件確定被告如下: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2、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如果是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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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長時間提起行政複議?
一、多長時間提起行政複議?根據《行政複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複議機關申請複議,但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在此應當注意《行政複議法》與其他法律的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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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案件能否調解?
一、行政複議案件能否調解《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複議機關可以按照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二)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