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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和行政救濟的區別是什麼?

一、行政給付和行政救濟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給付和行政救濟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給付:政府主體給特定人羣(窮、烈屬、災民等等)發錢發物資給優惠,比如五保户的救濟金,烈士撫卹金。行政救濟:政府主體的行政行為有錯,損害了公民的權益,公民申請行政機關恢復或者補救自己的損失,這個時候,政府就要行政救濟。行政救濟是行政系統的內部監督,是基於行政監督理論而產生的一種監督制度,其任務和目的是通過這種監督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彌補行政相對人的損失,它是現代法治社會國家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不可或缺的一種制度。

二、行政給付的方式有哪些?

1、撫卹金

撫卹金的發放對象主要是烈士和因公殉職、負傷、病故、殘廢的軍人、警察或者其家屬,其主要形式又包括軍人犧牲病故撫卹金、殘疾軍人撫卹金、護理費、治療費等。

2、生活補助費

生活補助費的發放對象主要是烈軍屬、復員退伍軍人,以及因工傷事故致殘的公民,其主要形式包括復員退伍軍人與烈軍屬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臨時補助費,因公傷殘補助費等。

3、安置

安置的形式主要有發放安置費與提供一定的住所等。安置費的發放對象主要是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如複員軍人建房補助費。

4、救濟

救濟的形式包括髮放救濟金與發放救濟物資等等,其對象主要是因為某種情況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如農村的五保户、貧困户,城鎮的貧困户,發生自然災難的地區的災民等。

5、優待

優待的對象是生活上處於某種困境的公民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該予以優待的特定社會成員,如貧困學生、獨生子女等。對於上述優待對象,行政主體可以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減免其學費,或者提供其他的優待措施。

綜上所述,行政給付和行政救濟是有本質區別的,兩者在適用條件及發放對象上不同,行政救濟成立條件是因為行政機關的行為有錯造成當事人合法權益受損。而行政給付是政府給特殊羣體的一種保障措施。常見的包括烈士撫卹金、貧困子女助學金等。

標籤:救濟 行政 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