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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和行政救濟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行政給付和行政救濟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行政給付和行政救濟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行政給付和行政救濟包括了以下區別:

(一)行政給付:政府主體給特定人羣(窮、烈屬、災民等等)發錢發物資給優惠,比如五保户的救濟金,烈士撫卹金啊。政府本身沒有做錯什麼,純給好處的。

(二)行政救濟:政府主體的行政行為有錯,損害了公民的權益,公民申請行政機關恢復或者補救自己的損失,這個時候,政府就要行政救濟了。就是政府做錯了,該賠人家的。

二、行政給付在我國哪幾種形式?

(一)撫卹金

撫卹金的發放對象主要是烈士和因公殉職、負傷、病故、殘廢的軍人、警察或者其家屬,其主要形式又包括軍人犧牲病故撫卹金、殘疾軍人撫卹金、護理費、治療費等。

(二)生活補助費

生活補助費的發放對象主要是烈軍屬、復員退伍軍人,以及因工傷事故致殘的公民,其主要形式包括復員退伍軍人與烈軍屬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臨時補助費,因公傷殘補助費等。

(三)安置

安置的形式主要有發放安置費與提供一定的住所等。安置費的發放對象主要是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如複員軍人建房補助費。

(四)救濟

救濟的形式包括髮放救濟金與發放救濟物資等等,其對象主要是因為某種情況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如農村的五保户、貧困户,城鎮的貧困户,發生自然災難的地區的災民等。

(五)優待

優待的對象是生活上處於某種困境的公民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該予以優待的特定社會成員,如貧困學生、獨生子女等。對於上述優待對象,行政主體可以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減免其學費,或者提供其他的優待措施。

(六)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的對象既包括一般的公民,又包括某些特殊身份的社會成員,其基本方式是舉辦社會福利事業或者發放社會福利金。社會福利事業一般由政府採取資金扶助及政策優惠的方式幫助某些社會福利機構的發展,如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敬老院,以及安置機構、社會殘疾人團體、福利生產單位與科研機構(如假肢科研機構與生產企業)等。

行政給付包括了撫卹金;生活補助費;安置;救濟和社會福利等幾種形式。這幾種行政給付有相同點也有一定的區別的。其中撫卹金是發給烈士或者犧牲的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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