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犯罪對象的界定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行為。
“高法”、“高檢”的司法解釋對本罪定的罪名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事實上,《刑法》第402條並未説明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刑事案件”,而僅僅只指出是“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實際上,能夠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只能是犯罪人,而不可能是民事案件。因此,我們認為,本罪的犯罪對象應是“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對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的,即使將一個案件的案卷材料及一部分犯罪分子移送給司法機關了,但對其他涉嫌對象不移交,情節嚴重的,仍然構成本罪。
需要指出的是,並非行政執法人員對所有發現的刑事案件不移交的,都構成本罪,只有對因觸犯他所執行的法律、法規而構成犯罪的案件不移交的,才能構成本罪。在這種情況下,他才負有移送義務,移送這種案件,是其執法職責範圍之內的事情。如果是其他案件,因其並無移送義務,所以不構成本罪。當然,如果行政執法單位的領導,對本單位發生的貪污賄賂等瀆職犯罪,不予移交,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按玩忽職守罪定罪處罰。因為單位主管領導不僅和普通執法人員一樣,執行有關行政法律、法規,而且同時還負有對下屬進行監督的職責,所以如果他們對下屬的瀆職犯罪行為不移交的,可以構成玩忽職守罪。
-
挪用資金罪與詐騙罪區別是什麼
1、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2、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
-
職務犯罪司法解釋2022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對職務犯罪案件第一審判決法律監督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為加強對職務犯罪案件第一審判決的法律監督,依法準確、公正地懲治職務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有...
-
職務侵佔量刑還要還錢嗎
要還。該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刑事責任的履行不影響民事責任的承擔。《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挪用公款多少可以立案解決
律師解析:涉嫌挪用公款下列情形之一的,挪用公款罪應予立案追責: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2、挪用公款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法律依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