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無罪辯護嗎,怎麼做無罪辯護
一、可以作無罪辯護嗎
無罪辯護是指被告人和其辯護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作無罪的辯解,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無罪辯護的原則,是指律師在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過程中必須遵守的準則。
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師特別熟知和掌握案件整個情況,熟悉其的發生、發展和結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無罪的事實和情節。
2、無罪證據,罪辯護不容易,只有證據充分了,辯護才有保障,才能從根本上否定了檢控方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使辯護律師的無罪意見被法官採納。
3、慎重決策,律師決定為被告人作無罪辯護應特別慎重。
4、規避風險,注重溝通要求律師決定為被告作無罪辯護時還要注意與法院、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溝通。
二、怎樣做無罪辯護
首先,認真查閲案卷,熟悉案情。
律師進行無罪辯護首先要查閲案卷,瞭解案情,這是無罪辯護前提,一定要認真細緻。針對複雜的案情,堆積如山的卷案材料律師都必須認認真真地閲讀,可以先粗看一遍,找出重點和疑點,然後摘抄或複印,必要時可列一覽表對言詞證據進行比較。
其次,認真查閲相關法律依據,找出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
看看當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無罪辯護”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情形,包括:是否具備《刑法》第十三條“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為罪情形, “證據不足”的無罪推定情形;“不可抗力”或“不能預見”原因造成的危害行為不為罪情形;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時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情形,年齡方面未滿十四周歲的人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週歲的除犯故意殺人、故意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項罪名以外的不負刑事責任情形;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情形,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情形;已過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情形,自訴案件受害人不起訴或撤回起訴的,不予追究情形。
再次,收集被告人無罪的證據。
證據充分,是指律師對被告人無罪提供充分的證據。無罪辯護不容易,只有證據充分了,辯護才有保障,才能從根本上否定了檢控方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使辯護律師的無罪意見被法官採納。因此,除了在辯護詞中明確指出被告無罪的意見、寫明無罪的事實和情節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確實充分的無罪證據,結合有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進行論證和闡明。特別是在法庭辯論階段,針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應用已經收集的證據進行有力反駁。
最後,被害人、證人翻供時,不要冒然進行無罪辯護。
律師遇到被害人、證人翻供的情景,最好申請法院或者檢察院調取證據,如果申請不能成功,最好申請被害人或者證人當庭出證。有這樣一個強姦案件,被告人的家人通過賄買利誘事先説通了被害人,被害人改口稱與被告人是戀愛關係,只是一時之氣將被告人告了。律師經法官同意進行了調查取證,取得了被告人無罪的證據,當庭作了無罪辯護。但是在法庭下面,控方開始傳喚被害人到賓館,被害人遂倒出實情。後辯護律師因為涉嫌律師妨害作證罪被拘留。
另外,一旦律師決定了作無罪辯護,就要敢於堅持。
一些案件,由於被告人已經長期羈押,若無罪釋放,被告人將來會要求國家賠償,如果被告人及其家人不讓律師做無罪辯護,那麼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免予刑事處罰。被告人及其家人往往會妥協,然後迫使律師放棄無罪辯護。此時律師要敢於堅持。
律師為被告人提供辯護的,此時需要具體確定一個辯護方向,我國法律允許進行無罪辯護,至於無罪辯護的觀點是否被採納,則要看律師實際的辯護情況,同時結合相應的證據。如果你對“可以作無罪辯護嗎”這個問題,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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