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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收賄的區別主要有哪些?

受賄收賄的區別主要有哪些?

我國,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所以打擊受賄行為對於打造守信政府至關重要。可是,任何集體都會出現亂羣之馬,對此,有關部門必須嚴厲打擊,以保證正常的社會風氣。那受賄收賄的區別主要有哪些?下文將會為您詳細講解。

受賄收賄的區別主要有哪些?

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受賄是指雙方的行為,而收賄是指收取的意思,是單方行為。

什麼是受賄收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

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係。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受賄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

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權利所形成的便利條件。

受賄罪的行為方式有兩種:

一、索賄。即行為人在公務活動中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

二、收受賄賂。即行為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謀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當利益,也可以是正當利益。主動索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比被動受賄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刑法》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就構成受賄,而不要求行為人有為他人謀取利益這個條件。

犯罪主體

國家工作人員

主觀方面

故意

簡而言之,受賄主要為收受雙方之間的共同行為,收賄賂只包含收。因為該案件的社會危害性較大,且會對政府公信力產生十分嚴重的影響,使得國家格外重視此類案件的處理。

標籤:受賄 收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