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收受禮金與受賄的區別有哪些

收受禮金與受賄的區別有哪些

一、收受禮金和受賄的區別有哪些

受賄行為包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賄賂。受賄行為還包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這裏的為他人謀取利益,包括承諾、實施、實現為他人所謀利益三種情況。比如,下級找到分管幹部工作的黨委副書記,表示請其在職務問題上多關照並送給財物,該副書記答應並收受財物的,不需實際實施即可構成受賄犯罪

與此相較,收受禮金行為則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情節。也就是説,收錢者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承諾、實施和實現為送錢人辦理任何事項,送錢人在送給禮金時,也沒有提出或暗示任何具體請託事項。一般以收受禮金錯誤論;但如果上級領導利用職務便利為下級單位或下級單位負責人謀取了利益、或承諾為其謀取利益的,與收錢具有明顯因果關係的,則應當認定為受賄。

二、收受禮金的處罰是怎樣的

當前對收受禮金的處罰,主要是給予黨政紀律處分。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收受禮金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但是,有一部分專家學者主張,對所有收受禮金的行為應當一律按犯罪處理。其中一部分人建議,《刑法》中有關受賄罪的規定,應當取消“為他人謀取利益”這一構成要件,以便將沒有為他人謀利的收受禮金作為受賄犯罪處理,加大打擊力度。另有人建議,《刑法》中應增設“收受禮金罪”,將收受禮金的行為單獨作為一種犯罪處理。這一建議曾經寫入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但最終未被採納。

因此,目前在我國收受禮金並不屬於犯罪行為,單純收受禮金但不為送禮者謀取利益的行為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收受禮金仍會受到黨紀處分,情節嚴重的會被開除黨紀。

通過對比,我們清楚的發現收受禮金與受賄之間的區別其實也不算少。一般收受禮金都是出於一種人情往來,不會涉及到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現實中,有不少打着人情往來旗號,而實際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情況,此時要注意區分,這樣才能做出相應的處理。

標籤:收受 禮金 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