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受賄和受賄罪的區別
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權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當個人資產或者通過損害公共資產來提升個人資產,是為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利用自身職權,收受他人財物。懲治貪污、受賄犯罪,是我國現階段反腐敗鬥爭的重點,在刑法分則中將貪污賄賂罪列為專門一章,作為獨立的類罪,對於加強國家的廉政建設,突出反腐敗的打擊重點,有效地遏制職務犯罪,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貪污罪和受賄罪的區別
受賄罪與貪污罪的相同點是:犯罪主體都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觀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觀方面都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但是,兩者又有如下區別:
1、侵犯客體不同。受賄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
2、侵犯對象不同。受賄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貪污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共財物。
3、客觀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賄罪是採取為他人謀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貪污罪是採取侵吞、竊取、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自已主管、經營、經手的公共財物。
4、主觀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賄罪是為了取得他人或單位的公共財物,貪污罪是為了非法佔有公共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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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賄賂罪怎麼認定
根據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涉嫌介紹賄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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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罪既遂的認定有哪些因素
1、看行為人的貪污行為,是否符合貪污罪構成要件的特徵。其中,衡量非法佔有的標準,是行為人是否實際已非法佔有了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的財物。如果已實際非法佔有了,即視為既遂。2、看行為人的貪污行為,是否造成了客觀的危害結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觀危害結果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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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罪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1.本罪為身份犯,行為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2.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公司、企業以及非國有事業單位、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職務活動的管理制度。3.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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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受賄罪的構成要件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介紹受賄罪,但是如果符合以下要件的,構成介紹賄賂罪:一、犯罪客體,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公職人員及其他公務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二、犯罪客觀方面,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介紹賄賂的行為,即在受賄、行賄雙方之間溝通、聯絡、撮合,起媒介作用的行為。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