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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既遂如何處罰?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既遂如何處罰?
律師解析:1、違法所得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2年內3次以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明示、暗示3人以上從事相關交易活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證券交易成交額在250萬元以上的;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75萬元以上的;3次以上實施本罪行為的,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範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