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必要共同訴訟主體?
一、什麼是必要共同訴訟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二、如何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主體?
由於在必要共同訴訟中,訴訟標的具有同一性,法院只能合併審理和合一判決,當事人只能一同起訴或應訴,否則當事人將不適格。因此在起訴或應訴時,如果有部分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就需要追加當事人。
追加當事人的方式有兩種:
一是由法院依職權進行追加;
二是由法院根據參加訴訟的當事人的申請追加。
對應當追加的原告,已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願意參加訴訟,又不放棄實體權利的,仍追加為共同原告,其不參加訴訟,不影響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和依法作出判決。對追加的被告,如果不願意參加訴訟的,法院一般對其缺席判決,但對符合拘傳條件的被告,則可以通過拘傳,強制其到庭參加訴訟。
三、必要共同訴訟主體的內部關係。
由於各個共同訴訟主體都是獨立的訴訟主體,都有權獨立地實施訴訟行為,而他們相互間的訴訟行為又可能會不完全一直,這就產生了如何處理必要共同訴訟人內部關係的問題。
我國法律規定,共同訴訟的乙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這種承認包括明示承認和默示承認。所謂默示承認,是指共同訴訟主體對其他共同訴訟主體實施的訴訟行為表示異議,即表明該共同訴訟人已經承認。
必要共同訴訟是節省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方式,此訴訟制度能更好地解決同屬同一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矛盾。共同訴訟主體之間主動行使自身的權利,承擔固有的義務。但是在實踐中如何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主體仍需進一步到位,以此盡到排解糾紛的作用。
-
訴前財產保全的流程有哪些
一、訴前財產保全的流程有哪些1、提供財產線索申請人在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前,應當向法院提供被申請人名下明確的財產線索,如銀行賬户(有明確的開户行、户名、賬號);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複印件);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等...
-
兩口子如何打官司
在我國的民事訴訟中,離婚官司佔了很大的比重。但是很多人對於訴訟離婚還沒有很深入的認識,那麼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詳細介紹兩口子如何打官司方面的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在現實生活中,兩口子打官司的一般是由離婚引起的,離婚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的範圍,打官司的程序...
-
法院起訴費用的標準有哪些
我國是一個法制的國家,推行的是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法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在實踐中,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時通過訴訟來解決。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法律費用,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法院起訴費用的標準,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一、法院起訴費用...
-
第三人有無權利提管轄權異議
一、第三人有無權利提管轄權異議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三人能否對管轄權提出異議問題的批覆》的相關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主動參加到他人已經開始的訴訟中去,應視為承認和接受了受訴法院的管轄,因此不發生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的問題;如果是受訴法院依職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