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請延期舉證申請書怎麼寫,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仲裁申請延期舉證申請書怎麼寫?
仲裁延期舉證申請書
_______仲裁委員會:
貴會受理的申請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合同糾紛,因____________原因,我方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根據貴會《天津仲裁委員會證據規定》,特申請延長舉證期限。
請予批准。
此致
______仲裁委員會
延期舉證申請人(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仲裁申請延期舉證要注意哪些問題?
1、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仲裁請求或者反駁對方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2、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供其掌握管理的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以及仲裁庭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的證據,逾期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3、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爭議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4、書證與物證應當提交與原件、原物核對無異的複印(制)件、照片、副本、節錄本;當事人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説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仲裁庭審理時對書證、物證的原件、原物當庭進行質證。
當事人應當對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並製作證據清單,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説明,並簽名或者蓋章,註明提交日期,依照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副本。
5、當事人應當客觀、全面地提供證據,不得偽造、毀滅證據,不得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否則,當事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和敗訴後果。
6、仲裁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
7、下列事實,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
(1)眾所周知的事實;
(2)自然規律及定理;
(3)根據法律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4)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所確認的事實;
(5)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6)已為有效公證文書的文章" target="_blank" >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8、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的詢問。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書面申請,並經仲裁庭許可。證人在仲裁庭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時出席陳述證言時,可視為出庭作證。
9、當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參加人有參與偽造、毀滅證據,提供虛假證據,阻止證人作證,指使、賄買他人作證,或者對證人、鑑定人打擊報復等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仲裁申請延期舉證不僅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還需要遞交規範的申請書,我們上述也詳細的介紹了關於仲裁申請延期舉證申請書的相關規範格式,當然,在具體的仲裁申請延期舉證的操作中,我們也需要關注上述提到的注意事項。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陽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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