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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確認勞動關係的申請書怎麼寫?

仲裁申請確認勞動關係的申請書怎麼寫?

我們都知道在工作中,最常見的就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糾紛了,因此好多單位在進公司之間都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之間的關係,但有些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籤合同,但又因此受了工傷,那這應該怎麼賠償呢,怎麼表明之間的勞動關係呢,那就來了解一下仲裁申請確認勞動關係的申請書怎麼寫?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仲裁申請確認勞動關係的申請書怎麼寫?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樣本) 申請人:。男,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系被申請人的員工,於2012年5月份入職,從事木工、支模板工作。2012年5月28日上午10點左右,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安排下在蕪湖市弋江區弋江嘉園1期19號樓11層拆模板時不慎從鋼管架上摔下致傷。隨即被申請人安排人員將申請人送往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治療,並支付了醫療費。

自入職以來,截止申請人受傷之日,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規定,雙方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望依法裁決!

此 致

。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 期:

二、仲裁確認勞動關係?

確定勞動關係的證據,可參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蒐集。  

簡言之就是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憑用人單位發放的“工作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就可以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 

因此,手裏的工資條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工資證明上有公司的蓋章,總公司的名上蓋的工作地的分公司的章,應不影響證據的效力。

綜合上面所説的,如果你與用人單位發生了勞動糾紛的話,而對方也不承認有勞動關係,你就可以到勞動部門起訴,把當時在工作地方留的工作證、工服、工資條等等作為證據去申請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因此,也一定要清楚仲裁申請確認勞動關係的申請書怎麼寫?那敍你的勝訴就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