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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注意的問題:
1、明確申請人、被申請人主體身份。
2、確定案件管轄地點及管轄級別。
3、必須在仲裁時效之內主張。
4、必須有相關證據材料。
5、仲裁請求必須合法、具體、全面。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