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民事訴訟法院判決生效之後怎麼做?
一、民事訴訟法院判決生效之後怎麼做
1、民事訴訟的判決
(1)法院審理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2)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願進行調解。
(3)當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審法院的判決,以及最高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的判決,都是終審的判決,也就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2、民事訴訟判決後的執行
對於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由第一審法院執行;對於調解書、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等,則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強制執行措施:
(1)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執行人的財產;
(5)強制被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的財物或票證;
(6)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強制退出土地;
(7)強制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8)要求有關單位辦理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9)強制被執行人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及遲延履行金。
(10)其他措施。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民事訴訟程序一審判決多久生效
一審判決下來,會有15天的上訴期,如果你不上訴的話,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你就得執行,不執行的話將會導致法院的強制執行。如果過了上訴期的話,我們要想重新審判的話,只能具備再審的法定事由:那就是你能提出新的證據,新的證據足以影響先前的判決。如果沒有心證據或是法院的程序不存在瑕疵的話,這個案子一般就算定下來了。上級法院不會再受理再審。法律之所以給你15天的上訴期,就是給你上訴的權利,在這期間內,你不行使的話,只能説是你自己放棄你的權利。法律給了你救濟程序,但你沒有珍惜。
要想再審的話,找出新的證據。找出法院程序存在瑕疵的地方。比如,該回避的沒回避,合議庭有枉法裁判的嫌疑等等。
其實,我們在判決生效之後,只需要按照判決的結果進行執行就好,如果我們對於判決的結果存在異議的話,是需要在一定的時間的期限內,提出自己的異議的。另外,我們如果申請再審,一般是需要有新的證據的。
-
起訴後撤訴不中斷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
一、起訴後撤訴不中斷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起訴後申請撤訴訴訟時效是需要中斷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
-
是否允許追加反訴中的第三人
一、是否允許追加反訴中的第三人反訴在訴訟過程中如果想要追加第三人的,是需要法院批准的。反訴是被告對原告提出的反請求,那麼,反訴程序中可以追加第三人嗎?《民訴法》第五十二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第一...
-
訴前財產保全能賣房嗎?
一、訴前財產保全能賣房嗎?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進行買賣的,必須解除保全,才能買賣。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
-
二審有沒有必要換律師?
一、二審有沒有必要換律師?二審有沒有必要換律師要根據實際案件情況而定,由當事人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法律沒有進行強制規定。對於一些法律關係清晰、爭訴標的不大的可以不用請律師。爭訴標的較大、法律關鍵複雜的最好有律師。當事人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能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