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判決書生效十日內支付指什麼?
一、民事訴訟判決書生效十日內支付指什麼?
法院判決書上判定,限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付清,是指判決書在上訴期內沒有提出上訴,該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這時,自生效日(上訴期為十五內,也就是十五天後)十日後,法院的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敗訴的人就必須執行。
判決書在上訴期內沒有提出上訴,該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這時自生效日(上訴期為十五內,也就是十五天後)十日後,法院的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敗訴的人就必須執行。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人民法院宣告一審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審法院,即告知當事人如果不服本判決,可於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第二審人民法院。當事人不清楚的,審判人員應當作出解釋。
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二審判決時,應當告知當事人本判決為終審判決,不準上訴,並説明判決在宣判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按照判決的內容履行法律義務。
二、民事訴訟程序執行的條件和特點是什麼?
執行程序的發生,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①必須具有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 ,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書、調解書,公證機關製作的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製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決定書。
②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具有給付內容。
③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絕履行義務。
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程序的最後階段。執行程序具有以下特點:
①執行權由人民法院統一行使。無論生效的法律文書是由何種機構作出的,凡應通過民事執行程序加以實現的,只能由人民法院執行。
②執行程序的目的在於實現生效法律文書所規定的內容。
③執行手段具有強制性。
民事訴訟判決書生效10日內支付是指在10日內,按照判決書的規定履行義務。民事訴訟執行程序發生時,應該具備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該文書已經產生法律效力,並具有給付內容,存在負有義務的一方,故意拖延,逃避,拒絕履行義務。民事訴訟執行程序的執行權是由人民法院統一行使的,執行手段具有強制性。
-
我國自執行酒駕後有哪些處理方法?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飲酒後...
-
失信被執行人如何坐飛機
律師解析: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是法院的執行措施,會被限制高消費活動,包括不能乘坐飛機、高鐵等,列入名單的人應該積極尋求履行判決這樣有可能被在失信名單中刪除,也可以考慮提供擔保或是相應途徑來從名單中刪除。如不採取有效措施履行義務,那隻能尋求乘坐其他普通交通...
-
執行異議時間規定有什麼?
一、執行異議時間規定有什麼?執行異議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一般為裁定送達後的15日之內,所以在面臨該問題時一定要注意好時效限制。對終結執行行為提出異議的,應當自收到終結執行法律文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未收到法律文書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人民法...
-
再審受理能申請暫停執行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申請暫停執行。收到法院再審受理通知書的,只是表示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申請再審的要求,是否進行再審還需要由法院進一步進行審查,法院受理再審申請不符合中止執行的條件,是不可以以此為由要求中止或暫停執行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