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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權行為致人損害怎麼樣承擔賠償責任

1、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並造成損害後果,不能確定實際侵害行為人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4、共同危險行為人能夠證明損害後果不是由其行為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共同侵權行為致人損害怎麼樣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