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消費權益

什麼是旅遊糾紛,如何解決?

一、什麼是旅遊糾紛?

什麼是旅遊糾紛,如何解決?

旅遊糾紛是指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之間因旅遊發生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旅遊經營者”是指以自己的名義經營旅遊業務,向公眾提供旅遊服務的人。“旅遊輔助服務者”是指與旅遊經營者存在合同關係,協助旅遊經營者履行旅遊合同義務,實際提供交通、遊覽、住宿、餐飲、娛樂等旅遊服務的人。

二、旅遊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旅遊法》規定,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四種途徑解決:雙方協商;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雙方協商又稱雙方和解,即由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雙方協商,在自願平等基礎上,本着解決問題的誠意,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交換意見互諒互讓,從而協商解決爭議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直接、及時、平和,成本較低。但缺點在於無法律上的強制力,一旦一方或雙方反悔,則需要通過其他途徑再行解決。”有法律人士解釋道。

2、調解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通過勸解、疏導等,使雙方自願進行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辦法。

3、仲裁,是指當事人根據事先或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第三方裁決以解決爭議的—種法律制度。

4、訴訟是人民法院代表國家通過行使司法審判權來解決爭議的一種途徑,也是具有最高的權威性和最終的決定力的途徑,只要一方認為有必要,即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三、消費者向旅館管理部門投訴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

消費者如果需要向旅遊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應當及時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在書寫賠償請求書時,要注意:

1、客觀真實地陳述需投訴的事件內容。表述的事件經過應儘量具體、詳細。

2、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主要的證據包括旅遊合同、旅遊行程表、旅遊發票、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票、接待單位的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侵權、違約的材料。

3、提出的賠償請求和主張合法合理。對旅遊者提出的投訴,旅遊管理部門主要依據國家旅遊局發佈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認定旅行社的賠償責任和金額,故遊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主要依據。

通過上文,我們對什麼是旅遊糾紛有了清晰認識,其實我們在旅遊過程中同景區或者旅行社發生的糾紛都屬於旅遊糾紛。從本質上看,其屬於民事糾紛。當此類糾紛案件發生後,我們應該尋求和平解決方式,最好能通過和對方協商就將矛盾化解掉。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通過向旅遊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來維護自身正當權益。

標籤:旅遊 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