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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校園暴力可以學校負責嗎?

一、校園暴力由誰來承擔

發生校園暴力可以學校負責嗎?

學校作為教育管理機構,對在其學校就讀的未成年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對在校期間的學生應嚴加管理,以防止發生學生打架鬥毆等突發事件。日常教學活動中疏於管理,對學生受傷存在一定的過錯,應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學生在學校受傷,各方擔責的情形如下

1、如果學生在校外跟人單挑或者意外受傷的,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由打架雙方承擔責任,學校通常不負責。

2、如果是學生在校內跟人單挑或者意外受傷的,那麼應該分兩種情況來看:

第一種,十歲以下的學生在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受傷的,法律通常認定學校應當承擔責任。除非學校能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已盡到管理職責;

第二種,十歲到十八歲的學生在學校、培訓機構受傷的,學校通常不承擔則責任,除非學生的監護人可以拿出證據證明學校沒有盡到管理職責,此時,學校需要承擔一部責任。

三、如何防止校園暴力

第一、在威脅與暴力來臨之際,首先告訴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壓正,終歸大多數的同學與老師,以及社會上一切正義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堅強後盾,會堅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萬不要輕易向惡勢力低頭。而一旦內心篤定,就會散發出一種強大的威懾力,讓壞人不敢冒然攻擊。

第二、大聲地提醒對方,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行為,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在能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聲呼喊求救。碰到‘下暴’應儘量保持鎮靜,不要驚慌,有勇有謀地保護自己。無論如何一定要記住‘下暴’者的人數和體貌特徵,以便事後及時報警或報告老師。告訴學生們,最好是運用自己的智慧與壞人進行周旋,達到既能保護自己,又能巧妙制服壞人的最佳效果。

第三、如果受到傷害,一定要及時向老師、警察申訴報案。不要讓不法分子留下“這個小孩好欺負”的印象,如果一味縱容他們,最終只會導致自己頻頻受害,陷入可怕的夢魘之中。

告誡大家:千萬不能因為一時害怕而選擇怯懦,不報警只能助長‘下暴’者的囂張氣焰,他們不僅還會不停地來糾纏你,而且還會繼續危害其他同學。

符合一定事故責任承擔情況時,校園暴力可以學校負責,校園暴力在學校發生的情況較多,學校是脱不了干係的。學校是學生身心成長的地方,也是除了家庭接觸最多的地方,學校有責任有義務教育學生正確的三觀,維護學生的身心安全。學校也應該是杜絕校園暴力的主力軍之一,所以不僅是家長,學校也要為學生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