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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社保不能調入新單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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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社保不能調入新單位怎麼辦?

對於社保不能調入新單位怎麼辦?

社保不能調入新單位可以提交有關材料和數據到社保局諮詢,並按照要求來進行辦理,社保不能調入的具體原因有:

(1)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户賬的賬面餘額,但不可銷户提取,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並提供開户證明在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是不能隨便提取的。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

(3)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轉出單位的全稱。

(4)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户;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鑑),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調出職工的姓名,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對符合規定條件的。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繫,不管是僱主僱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涉及到社保不能調入的情況,是需要根據其不能調入的原因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標籤:單位 社保 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