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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辭職信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是什麼?

一、提交辭職信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是什麼?

提交辭職信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是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

1、向對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及勞動者都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勞動者沒有過錯的,用人單位需要依法給予經濟補償。

3、進行工作交接。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者需要將工作交接給公司或者相關對接人。

4、離職並結算工資報酬。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怎樣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也就是在合同約定的期滿前,用工雙方合意解除勞動關係,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則不再履行。

2、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這種情形勞動法做了規定。主要有兩種情況:勞動者的行為違反《勞動法》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用人單位予以辭退而解除勞動合同;非因職工原因由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而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

4、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富餘職工辭職勞動關係解除。這種情形,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終止導致勞動關係的自然解除。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等情形,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者提前30天向單位提交辭職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期滿之間,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同意的,可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之後,要在半個月內給員工轉移社保和檔案,並辦理相關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