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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工資怎麼計算?

一、法定假日工資怎麼計算?

法定假日工資怎麼計算?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規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不過需要注意收集證明加班的證據,例如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目前,在法定節假日實際放假的天數,往往是比法定的天數多的,這是因為其中存在一些與週末調休的情況。因而,當我們在計算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時候,首先就要明確究竟是調休的時候加班,還是在法定放假的期間加班。情況不同,規定的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也不一樣。除此之外,還應當考慮到,加班是勞動者自己主動自願的加班,還是單位安排的加班。

綜上所述,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本人工資的300%獲得加班工資。公休日則要是單位安排了補休,就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資,否則的話就要按照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平時加班的工資是百分之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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