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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是在職嗎?

職工在辦理離職時有幾個時間點比較關鍵:提出書面辭職書之日、辭職申請通過審批、沒有上班打卡考勤之日、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有的人在正式解除勞動合同之日之前就不再打卡考勤,有的人自解除勞動合同之後不再打卡考勤,更有甚者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後還有考勤,那麼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是在職嗎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加以考證。

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是在職嗎?

解除勞動合同,應在當天一次性付清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隨之消滅,但是雙方同時都會基於之前的勞動合同而產生一些後合同義務。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以後用人單位的義務,以後有機會再説勞動者的義務。大體説來,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以後,根據具體情況,用人單位可能向勞動者負有如下十一大義務:

一次性結清勞動者工資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法律依據是勞動部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由上述論述可知,工資結算之日與解除勞動合同當日職工是否打考勤息息相關。因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時,通常在離職單上會確認勞動者的考勤天數或者工時。如果在解除合同之日打了考勤,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將當日計算在內;如果沒有打考勤,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已離職,用人單位沒有義務給勞動者計算當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