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可以解僱員工嗎
不可以,用人單位在疫情期間也是不可以無故解僱員工的,特別是員工現在屬於疑似病人,因政府部門的措施被強制隔離的,對於這些不能按時到崗參加工作的,企業因此而單方面解僱員工的行為是違法的,但企業經營非常困難的話,可以按法律規定程序裁員。
《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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