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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買社保怎麼辦?

工廠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買社保怎麼辦?

現在我國的勞動關係當中有很多的都非常的不正規,既沒有書面合同,更不用説其他正常權益的保障,這一點我國民營企業當中的勞動者最有體會。甚至一些大型工廠在和員工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以後,既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更沒有給員工買社保,所以這部分的員工遇到這種情況就需要知道,工廠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買社保怎麼辦?

一、工廠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買社保怎麼辦?

一)、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怎麼辦?

1、勞動者如果覺得和用人單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單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單位協商處理,並完善相關手續。符合我們國家“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

2、勞動者如果想從用人單位離職的話。

(1)你可以選擇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看能否通過政府行政手段的干預將此問題得到妥善處理。

(2)或者選擇收集整理好證據並寫好申請書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怎麼辦?

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補辦社會保險手續,或者用人單位已經為勞動者辦理了社會保險手續,但由於用人單位欠繳、拒繳社會保險費發生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解決。

這裏還有一種情況,對於因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勞動者可向人民法院應提起訴訟。

二、相關法律知識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工廠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買社保的話,這個首先員工本人可以和工廠協商一下,因為本身工廠這樣做肯定是違法的,國家要求必須在一個月之內簽訂書面合同的,否則從第二個月開始就要支付雙倍的工資,社保也應該正常的給員工辦理,如果溝通沒有什麼效果的話,建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只不過申請勞動仲裁的話肯定以後和工廠就沒有辦法在正常的建立勞動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