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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後員工可以自離嗎?

一、簽了勞動合同後員工可以自離嗎?

簽了勞動合同後員工可以自離嗎?

不可以擅自離職,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有的職工未説明原因不辭而別;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誘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而發生的爭議,稱為自動離職爭議。

1、如果自動離職給現在這家公司造成了損失,那麼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違反了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3、如果當初公司給員工提供了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在約定的時間自動離職的話,就需要支付違約金。

二、員工籤勞動合同要注意什麼?

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需要弄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的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都要了解清楚。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勞動者可以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的寫在合同中。

第二、勞動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的地點。

第三、勞動報酬要明確,避免口頭約定,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約定清楚,是通過現金還是以銀行支付的方式轉賬到勞動者的賬户之中。

第四、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超出工作時間的加班費的計算標準也要約定清楚。

第五、關於試用期的問題也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六、不要籤空白的合同,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

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員工可以辭職,但是不能自動離職。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還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崗位、勞動報酬、勞動時間、勞動地點、試用期的時間以及工資待遇,這些需要寫在勞動合同中,不能口頭約定,不要簽訂空白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