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終止有哪些形式
一、勞動合同終止有哪些形式
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因期限屆滿等法定原因而結束。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及其《實施條例》第21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和員工依法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嗎?
要看情形。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依據上述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這三種情形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此外,如果公司與勞動者勞動合同期滿後,公司提出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如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終止,其結果是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法律關係歸於消滅。勞動合同終止通常是勞動合同目的實現之後的正常終結,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等。即使是其他情形下的終止,也通常是由於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喪失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導致勞動合同不能履行而不得不終結。
-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勞動合同工資的百分之幾
律師解答:80%。律師解析:百分之八十。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而且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
-
電子版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有效。電子版的勞動合同有效的。使用電子簽名簽署電子勞動合同可以企業提升風險防範能力。使用電子簽名的電子勞動合同具有簽署身份可識別、合同內容不可篡改等特性。解決紙質勞動合同簽署易丟失、易篡改、過程不可追溯等不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
-
勞務合同糾紛都有哪些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糾紛列舉了七種情形:(1)確認勞動關係糾紛;(2)集體勞動合同糾紛;(3)勞務派遣合同糾紛;(4)非全日制用工糾紛;(5)追索勞動報酬糾紛;(6)經濟補償金糾紛;(7)競業限制糾紛。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
-
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公司能否要賠償
律師解答:單位不需要賠償。律師解析:單位不需要賠償。1、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單位不需要賠償,但合同應當延期終止。2、勞動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3、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屬於員工自動不續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