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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社保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公司不交社保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公司不交社保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如果由於單位的原因,勞動合同未簽署超過一個月,則用人單位應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如果僱主未能在僱傭之日起與僱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則應向僱員支付月薪的兩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如果僱主未能在僱傭之日起一年內與僱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則自僱用之日起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到僱傭期滿一年的前一天應該按“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應當向僱員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勞動法》規定僱主和員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繳納,勞動者也必須依法繳納。

事實上,由於繁瑣的程序或不願意承擔個人支付等原因不願意支付社保,自願簽署放棄社會保險協議,或個人僱主為了省錢或省事,需要員工簽訂放棄社保協議,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金,並支付某些保險補貼作為補償,均不符合要求,沒有法律效力。

1、不繳納社保

現實生活中,一些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出具一份書面承諾,稱他們自願放棄公司支付社保,事實上,這沒有法律效力。此外,有些單位不繳社保但會發放一筆補貼給勞動者代替社保,這當然也是不合法的。

2、低薪社保

為了節省勞動力成本,一些單位以現金支付工資,沒有提供工資單等必要的證據,根據最低工資基數支付社保,是不合理和違法的。

3、未及時支付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僱用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要注意的是在試用期內,員工還有權享受各種社會保險。

4、違規補繳社保

例如“通過虛假的勞動關係獲得社會保險參保和支付的資格、偽造證明材料和其他手段”,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