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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辭職提前違約金嗎?

一、勞動合同辭職提前違約金嗎?

勞動合同辭職提前違約金嗎?

離職,不需要交納違約金。違約金,只有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或者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才可以收取違約金。要看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裏是否有提前辭職的違約責任,如果沒有註明,無需賠償。就算有,違約金也以實際培訓費用為限。勞動者有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權利,但要注意具體的解除方式。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除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二、員工辭職要提前多久告知單位?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綜上所述,和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後,員工開始正式上班,如果其有更好的就業空間,辭職是經常發生的事情。沒有特殊約定,員工辭職不用承擔違約金。如果員工擅自離職給單位造成了一定損失,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在合理範圍內的,員工也應該支付,畢竟是因為個人原因產生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