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勞動合同提前辭職違約金多少錢?
一、三年勞動合同提前辭職違約金多少錢?
只要提前一個月辭職,是沒有違約金的。除非勞動合同中另有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説,勞動者要炒老闆魷魚要記得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而且一定要保留好用人單位簽收的證據。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提前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分為哪幾種情況?
1、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不僅僅就解除勞動合同本身達成一致,還應當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協商一致,比如説,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保守商業祕密和補償一定的培訓費用,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條件,只有雙方對這些附加條件也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當然,如果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條件,也就不存在就條件達成一致的問題。
2、非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由這種辭退所引起的勞動爭議較為少見。
勞動合同沒有另外約定的,員工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離職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雙方合意解除,是指經勞動合同的雙方協商一致,簽署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第二種是非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第三種是過失性辭退,勞動者存在過錯行為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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