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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裏的工資包括什麼?

一、勞動合同裏的工資包括什麼?

勞動合同裏的工資包括什麼?

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包括什麼,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工資應當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工資,合同中規定的工資標準,不能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如果合同簽訂的工資標準低於政府規定標準,那麼合同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這是什麼意思呢?比如説當地政府規定了一個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700元,那麼在集體合同中,企業和員工約定的本企業的最低工資就不能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700元,應該高於或者至少等於700元。雖然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是每月700元,如果企業在集體合同中與員工約定的本企業的最低工資是1000元的話,那麼企業跟單個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合同裏的工資條款就不可以低於1000元,如果低於1000元,這個勞動合同就是無效的。

二、職工工資包括哪些範圍是什麼?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2、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包括什麼,勞動法規定,單位支付給職工的福利性質的費用,救濟貧困,生活補助,計劃生育補貼,社會保險福利,喪葬撫卹的費用,不能作為工資,獎金是指單位對於職工超額勞動,生產節約,勞動競賽,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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