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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怎麼寫續簽函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怎麼寫續簽函

一、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怎麼寫續簽函?

單位與你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____(部門)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不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覆單位。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籤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二、不續簽勞動合同但是繼續工作的相關問題

1、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但是繼續工作的情形屬於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但是繼續工作的情況屬於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就是雙倍工資。

2、合同條款

自動續約時,默認按照原來的勞動合同條款繼續履行,但是不包括原來的合同期限的條款。也就是説自動續約的工資福利待遇都不得低於續訂之前的工資待遇。

3、續訂的次數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續訂兩次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續簽函的格式和內容都是非常的簡單的,員工本人拿到公司出具的勞動合同續簽函以後會有更加直觀的瞭解。另外,公司其實在續簽勞動合同的這件事情上的選擇權還是比較小的,因為公司無緣無故的決定不續簽的要付出的法律代價就是加重公司的運營成本,因為需要給職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