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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簽訂兩次勞動合同到期後單位是否必須續簽

連續簽訂兩次勞動合同到期後單位是否必須續簽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已連續簽訂兩次三年合同到期公司只籤年合理嗎

您好,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與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你的情況來看,可以要求公司與你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公司不續簽,要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金的,經濟性補償金的標準是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滿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