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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合同到期續簽函怎麼寫?

為了更好的管理小區的公共事務,往往都會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由小區住户交納物業費,然後物業就會根據合同內容管理小區。但是合同到期後,物業若想與小區續簽合同,就會向小區發出續簽函,那麼,物業合同到期續簽函該怎麼寫呢?本站小編為大家準備以下範本。

物業合同到期續簽函怎麼寫?

一、物業合同到期續簽函

致:          公司

貴我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的關於深圳市           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的《        》(下簡稱“原合同”)已於日前到期,合同履行期間,貴司在租賃/銷售招商工作中給予我司大力支持與配合,對此我司深表感謝。

鑑於該物業目前的租賃/銷售進度及市場狀況,我司希望能夠繼續擔任其租賃/銷售代理人,續約期自 年 月 日起直至 年 月 日。有關合作事項及雙方權利義務承接原合同保持不變,希望在新的合作期間內,我司與貴司能夠共同將該物業的租賃/銷售招商成績提高到新的水平。故特發此函,望貴司能儘早確認。本函一式兩份,經確認後本函作為原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保留一份。

二、物業管理合同續簽有哪些注意事項?

1、要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權利。除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應有的權利外,其他一些權利,也應在服務合同裏明確約定。例如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有監督權。但是,如果這種權利沒有相應保障的話,實踐中是無法行使的,物業公司一般對業主委員會的建議和監督根本不予理睬,所以只能是業主委員會控制住了物業公司主要的經濟來源後,才能有效地監督制約物業公司。因此,業主委員會在和物業公司籤合同時,可以約定物業公司在收取物業費後,將該費用存於業主委員會的賬户,由業主委員會根據小區費用的支出情況分期撥付給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的財務具有調查權和監督權、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有權提出意見並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內容。同時,業主委員會應承擔相應的義務,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工作,尊重物業公司專業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2、要明確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本着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在賦予物業公司管理整個小區日常事務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確物業公司所承擔的義務。這裏需要提醒的是,合同中還儘可能的明確違約責任,例如因保安失職,導致業主的物品被盜等問題,物業公司應如何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公司在使用物業費時,都必須有明確的記錄,並向業主委員會公開全部的賬簿等義務,如果不公開,則承擔何種違約責任。

以及續簽時需要注意的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大家。小區是由眾多住户組成的“小社會”,而物業作為小區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應該嚴格行使物業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