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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農民工權益怎麼保護?

勞動合同法農民工權益怎麼保護?

由於農民工討薪難等等問題的頻繁出現,農民工權益的保護一直是熱點話題。雖然《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保護自己權益的“尚方寶劍”,但《勞動合同法》在現實生活中的作用非常有限。那麼《勞動合同法》農民工權益到底如何保護?

如何利用《勞動合同法》保障農民工權益?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着手:

1、《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必然要求農民工和用人單位要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想要市農民工能夠運用到《勞動合同法》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得實行農民工勞動合同專門化規定。

農民工作為特殊的弱勢羣體,其勞動合同的內容應有別於城鎮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在期限方面,根據農民工的就業特點,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靈活掌握,但一般情況下不應低於一年。

2、《勞動合同法》的實行不是個人或者個別機關的事,想要利用《勞動合同法》保障農民工權益,當然要加強相關部門的統籌和協調,明確其保護農民工權益的工作職權和責任;加強團體交涉權,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

《勞動合同法》是在國家公權力干預下勞資雙方博弈的結果,正是有了國家公權力的干預,它才能成為一部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法律。在實施過程中,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強烈的強弱對比,使得農民工根本不具備平等談判的資格,因而要實現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障同樣也離不開國家公權力的介入。

3、加強農民工的團體交涉權,即由工會代表勞動者與僱主進行集體談判簽訂集體勞動合同的權利。

團體交涉權可以憑藉勞動者集體的力量來改善整體勞動境況,實現通過團體一致的行動實現自我救濟。團體交涉權是否能有效實現取決於三個方面:一是勞動契約自由的存在;二是國家立法為團體交涉留有必要的空間;三是工會組織在法律地位上的真正獨立。

4、利用《勞動合同法》保障農民工權益,不僅其本身法條要具有先進性,也要注重加大宣傳、爭取政府支持。加大宣傳,使《勞動合同法》深入人心。

《勞動合同法》施行以來,大部分農民工對《勞動合同法》還是一知半解,在遇到權益侵害時,由於認識上的偏差,不會用法維權。究其原因,一是相當一部分農民工認為《勞動合同法》是為有正式工作人員立的法,不是農民工的“專利”;二是有些農民工認為雖然國家制定了法律,對該法的執行和效力持懷疑態度;三是作為弱勢羣體的農民工,因自身法律意識缺失,造成維權工作無法順利進行,部分農民工已習慣了對侵權的默默忍受,加上就業壓力大,即使有運用法律維權的想法也缺少抗爭的勇氣;四是《勞動合同法》本身也存在個別條款規定不明確,理解不統一的缺陷,加劇了農民工對法律效力的懷疑。擴大地方政府對《勞動合同法》實施的自主權。

綜上,就是針對“勞動合同法農民工權益如何保護”提出的四點建議。讓《勞動合同法》中勞動者的權益從紙上走進現實,還有一段路程需要走。但是,農民工權益的保護,不僅要從法律上進行保障,也要讓農民工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農民工權益受到侵犯時,小編建議尋找專業人士進行救濟,實現合法利益最大化。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濰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