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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方法是什麼?

工傷鑑定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方法是什麼?

在工作過程中,有些勞動者特別是高危行業的勞動者會在工作的時候發生事故,導致嚴重受傷,這些事故可以歸結為工傷。勞動者發生工傷後,需要及時去做工傷認定,認定成功後可以更好的理賠,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下文對工傷鑑定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方法是什麼這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回答。

一、工傷鑑定的定義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二、鑑定內容的內容

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也稱勞動鑑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鑑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鑑定問題。

三、工傷鑑定的程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勞動者如果發生工傷,需要即使去指定機構進行工傷鑑定,根據法律規定的流程辦理工傷鑑定,只有拿到工傷認定才可以向用人單位拿到醫療費和損失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