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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的要賠償雙倍嗎

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的要賠償雙倍嗎

一般單位在最初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合同的期限都是2-3年,在約定的勞動合同期限到期之後也是可以進行續簽的。但也有可能雙方不再續簽勞動合同,那實踐中,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的要賠償雙倍嗎?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的要賠償雙倍嗎

勞動合同到期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續簽合同,用人單位需要賠償雙倍補償金,即每服務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部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

2.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3.勞動者不續簽,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二、續簽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係,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行為。續簽勞動合同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具體應注意如下事項:

1、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意續延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合同。

3、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簽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簽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5、企業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

如果是單位有違法行為導致員工不願意續簽或者單位直接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話,則此時才有可能涉及到賠償問題。不過,這種情況下是否是雙倍賠償,也還要看實際的情況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