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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嚴重侵害勞動者權利怎麼辦?

一、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嚴重侵害勞動者權利怎麼辦?

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嚴重侵害勞動者權利怎麼辦?

公司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第一款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種情形有什麼?

1、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2、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發生了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以後,享有解除權一方的勞動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後,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即告終止,無須獲得用人單位同意。

3、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分為三種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法定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的情形,當事人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