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申請複印勞動合同流程是什麼?
一、勞動者申請複印勞動合同流程是什麼?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申請複印勞動合同,首先需要向原簽訂勞動合同管理部門申請提取用人單位保管的勞動合同原件,進行復印後由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勞動合同複印件上加蓋公章。
勞動合同可以複印用,但是一般情況下要以雙方簽訂的原始合同為準的。不過,在必要的情形下,複印的勞動合同經過司法鑑定後和原始的勞動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至少是兩份,一份由勞動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單位保管。如果該複印件得到追認,也就是説加蓋了公章,或者合同雙方都簽了字,該複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樣的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在辦理的工傷案件時,因勞動者手頭沒有勞動合同,在要求用人單位賠償遭到拒絕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的企業在合同簽訂後,把兩份合同都收走,發生爭議時,勞動者手裏沒有合同,單位可以不承認有此人。
二、員工簽訂公司勞動合同流程是什麼?
1、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一方是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
綜上所述,勞動者申請複印勞動合同,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需要按照用人單位管理規定向人力資源部門借出原件,但是勞動合同複印件需要具備法律效力,需要與原勞動合同保持完全一致,並且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即可,通常情況下勞動合同簽訂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自持有一份,勞動者手中合同丟失可以通過用人單位留存的原件複製,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或者補辦勞動合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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