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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簽和辭退賠償是否一樣?

合同到期不續簽和辭退賠償是否一樣?
律師解析:1、不一樣的,關於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有很多種不同的類型,有合法辭退也有非法辭退,補償或者賠償都不一樣的。
2、合同期滿續簽勞動合同的補償方式: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者待遇基礎上勞動者不續簽的,是沒有補償的,否則是需要補償的,按照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如果你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你有權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對方不予簽訂的,你可以要求一年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對你進行賠償。
3、合同期限內辭退的,如果是企業確實經營困難,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的,那麼按照一年一個月的工資進行補償;如果你是不能勝任工作或者非因工傷導致無法再該企業繼續工作的,按照一年一個月補償,如果該企業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的,需要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也就是我們常説的N1。如果是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一年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對你進行賠償,不足半年的按照一個月工資計算,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照兩個月工資標準計算。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
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