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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簽算辭退嗎?

合同到期不續簽算辭退嗎?

一、合同到期不續簽算辭退嗎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項,第47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金額是按每滿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之規定,如果不通知你是否續簽,而繼續工作的話,那你可以繼續工作,並且可以要求支付未續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合同續簽的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訴訟。

二、合同到期不續簽我們應該怎麼處理

1、關於不續簽賠償問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賠償金。

2、勞動合同快到期了,你可以靜靜等待單位是否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要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就要看單位是否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如果可以籤,你就籤勞動合同。

3、合同到期不續約,也沒通知你走人,你不需要走人,繼續工作,此時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單位不簽定勞動合同屬於違法,應支付雙倍的工資,一年以後視為已於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當然我們並不主動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但當公司以原合同到期為由辭退你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並向勞動部門舉報,公司還要面臨行政處罰,這樣公司就不敢隨意辭退你了。

合同到期不續簽我們可主動跟用人單位及時溝通,看用人單位是否還續簽,也要看自己針對單位給出的條件看自己是否還選擇繼續續簽合同,如果用人單位遲遲沒有給出處理意見,那麼自己還是可以繼續工作的,也不算被辭退,此時也是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不用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