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辭職後還能再考嗎?
一、公務員辭職後還能再考嗎
1、試用期辭職基本無限制。正式期辭職規定參考公務員法。一般沒有問題。
2、只要證實是錄取公示錄取,不論是否辭職,原則上5年內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政審直接卡擦。
3、公示之前聯繫單位,想辦法放棄。
4、如果想冒險,最壞結果是被列入公考誠信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國考。
根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有些情況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
第十七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規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即:
(二)在涉及國家祕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二、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後,都必須到公務員局備案。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由中央機關審批並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中央機關省級以下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由省級直屬機構審批並報所屬中央機關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按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辦法進行審批或者備案。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十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並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定。
關於公務員辭職後還能再考嗎這個問題,其實,各個地區的政策是不一樣的,但是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在試用期又報考了其他的公務員,在政審的時候,是會審查出來的。另外,小編還是提醒大家,任何事情都是有一定的風險的,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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