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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公積金還能貸款嗎?

一、辭職後公積金還能貸款

辭職後公積金還能貸款嗎?

辭職後公積金是可以進行貸款行為的,只要滿足相關規定就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必須是處於繳存狀態。辭職後公積金是可以貸款的,只要是貸款錢連續6個月沒有斷過就可以。或是找到新的單位,繼續為您繳公積金,中間不要間斷,若暫定繳公積金,賬號將被封住,不能用公積金貸款了。

二、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户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户內,實行專户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户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帳户內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公積金是國家為了公民購買住房的需要採取的個人交納一部分用人單位交納一部分,保障公民住房的一項舉措,應該説目前所有職工都需要用得上公積金貸款,相對商業貸款來説,公積金在貸款利息上更有優勢,只要公積金帳户中有存款和每月近期繳存,就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貸款操作。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