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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後還有退休金嗎?

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後還有退休金嗎?

當今社會,上班族們都關心退休金待遇問題,特別是像公務員一類的國家機關崗位工作人員。公務員是大家都熱情追捧的崗位,每年都有一大羣人準備公務員考試。與此同時,曾經屬於公務員被開除公職的,關心的是是否可以繼續享受退休金。下面講講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後還有退休金嗎?

一、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後還有退休金嗎? 

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户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户。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二、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後工資待遇如何?

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待遇處理:  

(一)公務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工資待遇,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公務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待遇。  

(三)公務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和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期滿後的工資待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四)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五)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工資待遇。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被停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前,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六)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後的處分相應確定工資待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期間,被多減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前,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綜上所述,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待遇的,以前的養老保險賬户在開除的同時將被凍結。可以選擇自行重新購買社會養老保險,對於社保的購買規定中是有相關購買年限規定的,購買時間達到一定年限就可以享受對於開除公職後還有退休金嗎等問題還存在疑問的,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