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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教師可以隨時辭職嗎

代課教師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代課教師可以隨時辭職嗎

可以在學期中提出辭職,隨時都可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以後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要不要辭職取決於勞動者本人。

合同法中規定,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題主沒有和學校簽訂合同,所以題主無需遵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規定。代課老師可以隨時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和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題主的工作學校沒有與題主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每月支付代課老師兩倍的工資。

綜上,題主沒有與用人單位定立書面合同,因此僅僅是勞動關係,題主可以隨時提出辭職。可以通過口述或者寫信的方式向學校人事主管部門提出辭職。

二、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規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由此可以看出,學校未與題主簽訂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學校應給與勞動者兩倍的工資,勞動者當然可以提出辭職。

用人單位在使用勞動者時,應積極的簽訂勞動合同。按照相關的勞動者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範圍,進行相應的書寫確定這類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一旦產生勞動糾紛時,可以按照勞動合同進行相應的辦理,保護這類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標籤:代課 辭職 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