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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已經五十週歲的員工一定要支付補償金嗎

一、辭退已經五十週歲的員工一定要支付補償金嗎?

辭退已經五十週歲的員工一定要支付補償金嗎

辭退已經五十週歲的員工不一定要支付補償金,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

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假如當事人從參加工作以後一直就在本用人單位,相信用人單位正常情況下不會在職工年近50歲的情況下去辭退當事人。作為職工來講,不管是剛入職的新職工,還是用人單位的老職工,任何情況下都要認識到自己在勞動關係當中要遵守的責任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