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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沒解除應該如何辦

假如員工歸屬於自動離職,沒有履行消除勞動合同書的支配權,當自離一段時間後,按常情用人公司應當消除了勞動合同書。假如員工必須消除勞動合同書證實,徹底能夠規定用人公司出示,員工能夠 通電話到以前的企業人事處叫有關工作人員幫員工終止合同;

勞動合同沒解除應該如何辦

假如用人公司回絕,員工能夠向勞動監察中隊舉報;還可以向本地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局申請辦理勞動仲裁規定公司消除勞動合同書關聯。《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要求員工合法權利遭受損害的,有權利規定相關部門依法辦理,或是依規申請勞動仲裁、提到起訴。用人公司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員工能夠消除勞動合同書:(一)未依照勞動合同書承諾出示勞動防護或是勞動者標準的;(二)未立即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三)未依規為員工交納社會保險金的;(四)用人公司的管理制度違背法律法規、政策法規的要求,危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要求的情況導致勞動者合同無效的。用人公司以爆力、威協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權的方式逼迫員工勞動者的,或是用人公司交通違章指揮者、授意探險工作嚴重危害員工生命安全的,員工能夠馬上消除勞動合同書,不需事前告之用人公司。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員工合法權利遭受損害的,有權利規定相關部門依法辦理,或是依規申請勞動仲裁、提到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八條

公會依規維護保養員工的合法權利,對用人公司執行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的狀況開展監管。用人公司違背勞動者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和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的,公會有權利明確提出建議或是規定改正;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提到起訴的,公會依規給與適用和協助。

標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