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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童工如何處罰?

僱傭童工如何處罰?
律師解析:僱傭童工將面臨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僱傭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工作的為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