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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如何勞動維權才能保障權益?

古往今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一直存在着這樣或那樣的勞動糾紛。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關於勞動糾紛的法律法規也逐漸完善,尤其是勞動法及其相關補充規定在保障勞動者維權權利上起了重要作用。一旦現實生活中,勞動者不滿用人單位的一些不合理行為,在事實證據存在的情況下就能進行維權活動。那麼,勞動者如何勞動維權才能保障權益?

勞動者如何勞動維權才能保障權益?

一、什麼是勞動維權

勞動維權是指在勞動者在履行勞動義務過程中,其用人單位存在故意拖欠工資、增加工作量等不符合勞動法規定損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通過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依據為自身進行合法維權。

二、勞動維權的途徑

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侵害時,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據勞動部門相關人士介紹,勞動者維權主要有以下六條途徑:

1、協商。

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首先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以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改正錯誤,消除爭議。

2、調解。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調解申請,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

3、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主要途徑。勞動者可在自己的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內向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在15日內既不起訴也不執行的,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舉報投訴。

縣級勞動部門都設有勞動監察部門,有權糾正和查處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要求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訴訟。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需注意,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6、信訪。

勞動者在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還可以通過信訪的方式,向各級工會、婦聯以及政府信訪部門反映。

我們可以知道勞動者可以進行勞動維權的途徑還是較多,一般情況下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之間能夠協商,就可以不用走其他複雜維權途徑了。但是,小編還是要提醒各位,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維權,不能一時衝動做出了違法犯罪行為。本文僅供參考,謝謝觀看!